四川自考网—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

四川轻化工大学

首页>招生院校>四川轻化工大学

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时间:2026-08-23

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四川轻化工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一所集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农学、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贡市和宜宾市,现有李白河、汇东、宜宾、黄岭四个校区。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秀,连续两次获得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是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优先培育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首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四川省首批创新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中国酒业协会授牌与五粮液集团共建的"中国白酒学院"。

四川轻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业务办学实体。我校具有招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学生并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及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资格。2024年,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指自学考试,简称"自考")继续面向四川省招生,办学层次为本科,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三、招生专业

我校自考共开设了10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参见下表。

备注:根据川招考委(2023)58号文件要求,2025年10月起我省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考试,2025年10月前考生按照旧考试计划考试,按旧考试计划申请毕业,2025年12月,毕业办理最后一次按照旧考试计划申办,2026年1月1日起,考生须按新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参加独立本科层次学习者须具有正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

(二)在校普通高等教育在读本、专科考生(含在读高职专科/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年级学生)。

(三)本科考生进修第二学历(或第二学位者)均可报名,免试入学。

(四)报考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五、学习、报考、考试方式及免试条件

(一)助学期限:2年。

(二)学习方式:采用线上助学、面授、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自考全年滚动招生,每年两次新生注册,原则为4月和10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我校注册在籍考生至少有一门课程参加考试取得的成绩合格,可每年两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和9月,考试时间为6月和12月。

(四)考试:学习课程分为统考课和省考课,统考课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省考课为每年1月和7月。

(五)课程免试:凡符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中规定的相关条件的课程,可申请免试。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助学费用标准:按年收取,共收取2年。 1.本科专业:非艺术类专业2200元/生/年;艺术类3700元/生/年; 2.专科专业:2200元/生/年。

(二)其他费用: 1.报名考务费:35元/科·次。 2.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三)缴费方式: 1.报名考试费、毕业生审定费: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缴纳。 2.考生助学费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由考生通过四川轻化工大学计财处"校园安心付"APP在线向我校直接缴纳。我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包括校外教学点)和个人代收代缴考生费用。考生须通过官方缴费平台向学校直接缴费。考生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缴费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说明:助学费中不含纸质教材费,纸质教材可由考生自愿购买,助学点不得强制收取纸质教材费。

七、毕业和授位条件

(一)毕业条件:自考本、专科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四川轻化工大学副署校印的毕业证书。

(二)授位条件: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办(2014)10号)和《四川轻化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川轻化学位(2023)15号),达到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学信网可查。

八、免责声明

学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入学及相应资格,注销考籍,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微信二维码
微信号:WeChat123456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